证券代码:300260 证券简称: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:2017-055 财务顾问:武汉伟基并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 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一、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正在筹划重大事 项,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,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以及《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——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》等有关规定,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股票(股票简称:新莱应材;股票代码:300260)自2017 年10月16日(周一)开市起停牌。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6日、2017年10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披露了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 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7-051)、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 2017-054)。 现公司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,因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 定性,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,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,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经公司申请,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6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。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11月16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-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(2014年修 订)》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。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者报告书的,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 复牌。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,公司股票将于 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;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,公司 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;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 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。 停牌期间,公司将按照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组织中 介机构开展审计、评估、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。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,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停牌期间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。 二、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,尚存较大不确定性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。 三、备查文件 1、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; 2、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《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》; 3、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。 特此公告。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|